各二级学院、各位老师:
为推动提升我省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效能,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印发的《关于技术调查官参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的实施办法》(冀市监规〔2021〕6 号,以下简称《办法》) 规定,现就征集推荐技术调查官人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省各相关技术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征集技术调查官人选,参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本次征集的技术调查官人选,由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及有关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推荐产生。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相关技术领域教育背景或工作经验,取得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3年(含)以上,或取得国知识产权局专利预审员资格,业务能力突出;
(四)身体健康,能够按要求参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等工作。
《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人员,不得作为技术调查官推荐人选。
三、推荐程序和时间要求
(一)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填写《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技术调查官推荐表》,同时附送个人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申报人应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请于2022年3月25日前将推荐表的word版、PDF版发送至电子邮箱jihuake@hebiace.edu.cn,书面材料报送科研处。
联系人: 张鑫
科研产业处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