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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河北省思政工作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5    点击:

各二级单位

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我省《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宣传部长会议精神﹐围绕各领域思政工作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结合我省实际,河北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现征集2022年度全省思想政治工作课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工作流程

1、课题发布和申报。本年度课题指南采取一次性发布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2、课题立项。省政研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时根据选题论证、预期价值和成果形式,将立项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并通过“河北政工网”等途径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下达《课题立项通知书》,申报课题即正式立项。对一些重大课题,省政研会将直接委托有关地方和单位进行研究。同时,适当安排部分指导课题。对于立项和委托的课题,分别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3、课题研究。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该课题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能在研究工作中承担主要任务。课题组成员应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研究。课题组应集中时间和力量﹐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分析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提出新观点,使研究成果能够为领导决策和基层工作提供有力服务,切实提高研究工作成效。

4、成果转化。转化工作要立足于为实际工作提供有力参考,服务领导、服务决策、服务基层一线实践。如:

1)省级以上领导、设区市党政主要领导(市委书记、市长)批示。

2)省级业务主管部门采纳。

3)重点党报党刊或思政类专业刊物发表。如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工人日报﹑《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中外企业文化》、《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中国教育报、《思想教育研究》、河北日报、《共产党员》等。

4)中宣部或省级综合部门内刊、简报刊发。

5)省级以上会议作典型发言,或在一定层次范围内推广应用,取得明显效果和突出业绩。

6)中央、省主要新闻媒体宣传报道。

发表或转化时﹐要在成果中注明“河北省政研会课题组”或“2023年度河北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成果”字样。未注明的,不予结项。

5、鉴定结项。课题完成研究后﹐及时在河北政工网下载并填写《河北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结项鉴定申请审批书》,同时将成果(电子版)报送省政研会。经省政研会组织专家鉴定后﹐符合研究要求且有较大参考价值的即可结项。通过结项鉴定的课题,省政研会将向课题负责人颁发《河北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结项证书》,并在证书上标明结项等级。

二、研究工作要求

1、省思政课题不同于一般的学术研究﹐重点反映实际工作中抓创新﹑抓引领、出典型、出成效的对策建议或经验做法﹐以应用性、对策性研究为主。同时,研究工作中要多些量化分析、少些定性分析,注重省内外、国内外的横向对比,进而对我省工作提出对策建议。

2、每个课题最多不超过两名负责人,即可以个人名义申报,也可以基层单位集体名义申报每人最多只能同时参与两个课题的研究﹐且不得同时作为这两个课题的负责人。通过立项后,课题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和调整确因研究公司需要,课题负责人变更的,由各地、各单位提出申请,报省政研会批准。课题组成员由课题负责人根据研究工作需要自主确定,不需报省政研会同意。但提交结项成果时﹐除课题负责人外,署名的其他成员不超过5人。

3、课题负责人不得随意改变课题名称及研究方向﹑研究内容、研究计划和成果形式。申报时要依据申报选题及研究计划,科学、准确、量力确定最终成果形式。最终成果形式以应用对策研究报告、基础研究报告和典型经验(或案例)研究报告为主。完成时间一般要求在立项当年的9月前(每个立项课题的研究期限以立项通知为准),字数一般要求在5000—7000字。
4、省思政课题均为当年立项当年结项(每年12月底前完成当年课题的结项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研究转化并办理结项手续,原则上不予延期。

三、材料报送

1、我校限报5项。各学院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严格控制申报数量,特别是要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2、《河北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申请书》、思政课题申报目录》、《社科类项目专家审查表》电子版请于2023年53前发送至邮箱kyckyk@163.com,用于初审。

3、以部门为单位提交纸质版《部门推荐表》。

 

联系电话:4187671

科研产业处

202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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